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根据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分为七个主要型别。2.第一型为:难治性贫血伴有单系病态造血,病人可能仅表现为贫血、单独的血小板减少或单独的白细胞减少。3.第二型为:难治性贫血伴多系病态造血,此型病人通常有两个系的血细胞同时出现异常,例如贫血和血小板减少同时发生。4.第三型为:难治性贫血伴环形铁幼粒细胞增多症,特点为造血功能存在但铁利用不良,导致铁在细胞内积聚,并伴有环形铁幼粒细胞的增加。5.第四型为:难治性贫血伴原始细胞增多型,分为原始细胞增多的Ⅰ型和Ⅱ型。Ⅰ型指骨髓原始细胞比例在2%-10%之间,Ⅱ型则在10%-19%之间。原始细胞比例的显著增加可能导致向急性白血病的转化,因此这两种类型需要密切监测,并根据情况给予化疗或造血干细胞移植。6.第五型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未分类,包括一些暂时难以明确分类的病例。7.第六型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有5q-综合征。这种类型可见于某些具有基因异常的病例,特别是5号染色体的长臂缺失。针对这类疾病有特定的治疗方法,并且治疗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