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起草程序主要包含以下步骤:首要步骤是梳理个人特定的资产,涵盖动产、不动产、储蓄、股票等。随后,依个人需求选择适当的遗嘱方式,包括自书、代书或公证三种类型。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字,并注明日期;如采用代书遗嘱,则需要两位证明人见证,一位执笔公牍,遗属、书写者与其他证明人均须签名确认。遗嘱内容须详尽明确,展示出财产分割意愿。若选用公证遗嘱,可向相关公证机关申请,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此外,遗嘱应为独立而无经济支持的继承者预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总而言之,起草遗嘱需严格遵循法律规范,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