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的纵火罪,即为放火罪,其性质为危险犯,而非行为犯。危险犯是以可能对法益产生威胁作为刑罚依据的犯罪类型。放火罪的成立只需具备放火行为且带来公共安全隐患即可,不论是否实际引发伤害后果。一旦发起放火行为,大范围人口的生命、健康甚至贵重财产均可能面临潜在风险。然而,这并不代表所有的放火行为都会被判定为犯罪,需要具体考虑放火地点、周围环境以及行为人恶意程度等因素,以评估该行为是否侵犯到公共安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