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违犯劳工法规。据劳工相关条例,用人单方面无权对员工作出储蓄等与劳工无关的财务强迫。从合约法的角度分析,这种强制性要求缺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违反了合约的公证原则。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应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薪资福利、休息休假等,然而强制储蓄明显超出此范围,侵害了劳动者的财产自行支配权。若有员工遭遇到此类状况,可以搜集相关凭证,如通知、文件、聊天记录等,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