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于1912年3月11日由南京临时政府制定颁布,共7章68条,它继承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基本精神,又克服了其中的一些缺点,为中国近代宪法的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