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时。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对于人口密度相对比较多的公共区域来讲,为了进一步保障公共区域的安全与正常运营,巡查组应每至少两个小时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