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公文中,抬头一般写收文单位的名称,如果是下级给上级发文,抬头可以写上级单位名称,而如果给平级单位发文,则抬头写平级单位名称即可。如果发文单位是区政府,而收文单位是区长,这种情况下使用“区政府并区长”的抬头是符合规范的。公文抬头是文件呈送的对象,即主送单位。公文抬头一般标注于公文开头,要写全称,不能随意缩写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