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教厅函[2017]62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河南省中小学乡村教师从乡镇或者县级以上村委会或者村民委员会聘用的,需要在担任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之后,才能转岗到城市学校,并需参加城市学校的评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