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不会清退。依据《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