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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值班室影像档案保存不少于多少人

2024-09-28 19:19:47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九十日。第一百三十八条值班室应当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值班影像档案,并保存不少于九十日。值班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处置情况。值班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1、问题或者事件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和主要情况。2、向上级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人的姓名和答复的主要内容。3、对上级指示的传达、办理情况和时间。4、负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姓名。5、值班领导和值班民警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