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可以根据《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房屋裂缝赔偿标准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也就是说,开发商必须整改。如果拖延不决,开发商不但要承担必要的费用,还必须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