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付款。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规定,企业在境内支付给个人的,虽然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满足“小额零星”标准的可以不需要发票,如果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是超出了“小额零星”标准的就需要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专家给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等劳务的,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因此,如果支付给专家的劳务费金额大于500元以上的,就需要专家提供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低于500元的,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