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上课。在全州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清明节不放假;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周六(4月2日)、周日(4月3日)照常休息,周一(4月4日)、周二(4月5日,清明节)照常上课,原清明节1天法定假视疫情情况另行安排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