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直销管理条例》已由国务院于2005年8月10日颁布,并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直销管理条例》是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法规。《直销管理条例》共八章五十六条,包括总则、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直销活动、保证金、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