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Ⅲ类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