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根据《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外国商会应当接受中国有关主管机关的监督。外国商会违反本规定的,登记管理机关有权予以警告、罚款、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明令取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