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是相辅相承。环境监督管理,又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是环境监督和环境管理的合称,指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有关国家机关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等活动的总称。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企业环境管理是工业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