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有连续3年以上专项运动裁判工作的实际经验,在省级或相当于省级竞赛会中担任裁判长以上职务、参加3次裁判工作,且具有训练三级裁判员的教学能力。2、其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授予二级裁判员称号3年以上。3、最后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协会或国家体委直属体育学院举办的裁判员训练班学习,参加晋级考试成绩合格的武术二级裁判员,可申请武术一级裁判员职称,该职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