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药品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应当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类型、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