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与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