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国全面免除农业税时间是2006年1月1日。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