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按三级划分,即:1、一级风险是指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等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2、二级风险是指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和党纪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等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3、三级风险是指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轻微违纪违规,受到组织处理等一般损害后果的风险。一、界定廉政风险点的基本标准1、掌控权力或公共资源,可能利用其为他人带来直接或间接、近期或分期的不当利益和好处(包括名誉地位),从中谋求私利的部门及工作岗位;2、权力较大、较灵活,有自由裁量权的部门及工作岗位;3、权力运行需要公开、需要民主决策、需要加强监督的部门及工作岗位;4、没有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部门及工作岗位;5、属于在高校发案较频繁、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部门及工作岗位。二、划分廉政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1、具备上述基本标准中三项及以上的,确定为高风险级别,即一级风险点;2、具备上述基本标准中两项风险点的,确定为中风险级别,即二级风险点;3、具备上述基本标准中一项的,确定为低级风险级别,即三级风险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