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异地改姓名,公民改名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成年人改名要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2、理由要充分;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对于户籍系统名字变更,是明确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相关人员需要核验公民户籍底册资料并需要在户籍底册资料上面对公民名字修改进行备案,因此是无法异地申请变更名字,需要本人提供有效的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变更的。户籍名字变更,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3,本人名字变更的申请理由改名字的流程:第一,写一份申请,陈诉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这里一定要诚恳。第二,把申请和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一起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民警会调查你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第三,民警调查通过后会写明你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签字。会让你去找所长签字。第四,拿上民警签字后的申请和你的证明材料去找所长签字。所长看完申请和证明后会签字,也可能会让你去找局长签字。第五,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局长签字。局长看到所有申请、证明、调查材料没有问题后,一般就会给你签字。第六,这个时候再把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看到局长批示同意改名为你的新名字后,会让民警给你把户口等档案的名字改了。第七,一个月后你再拿上户口本等去申请办理一个新名字的身份证。新名字一个月后才能办身份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