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有以下要求:1、户籍:北碚区。2、重庆市户籍居民丢失补领两年内在重庆市辖区公安机关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重庆市年满七十周岁的公民,丢失补领在重庆市辖区公安机关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的本市居民,需申领身份证的,须带本人户口簿和二张大头身份证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申请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身份证丢失的,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失,在身份证丢失3个月后仍未找回需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须持本人户口簿、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补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一、办理身份证的流程为:1、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3、缴纳证件工本费。二、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为: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