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虽然该规定并未对就读普通学校做出限制性规定,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大环境逐步形成,部分高等院校,特别是国防类院校,资格审查相对严格,考生很有可能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无法通过学校政审,进而与心仪的学校失之交臂。作为父母,千万要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用孩子的大好前程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