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双方劳动合同通常会自然终止,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劳动者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然而,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年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员工,情况有所不同。这类员工依然享有劳动法赋予的权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实践中,尽管法律法规对60岁以上的员工并无明确的保护条款,但公平原则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年长员工,尤其在未提供充足理由的情况下。此外,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国家和社会对老年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开始关注60岁以上员工的权益保护,强调用人单位在辞退此类员工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歧视性辞退行为的发生。因此,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即被辞退的60岁以上员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年龄、工龄等因素,确保辞退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标准,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