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名誉,如导致以下任一情况发生,则应被立案追诉:(1)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2)虽然经济损失低于此金额,但存在以下任一情况:1.通过网络或其他媒体公然损害他人商誉;2.使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甚至破产;3.其他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的情况。【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