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降价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赔偿事宜;如无法协商或不愿协商者,也可寻求消费者协会等法定组织调停、向相关行政机关投诉、根据事先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抑或是直接诉诸法庭争取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