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对于绝对哲学,相对论和绝对论是哲学上的两个对立主张。它们争论如何将“绝对”与“相对”的概念应用于知识、真理、规准、理性、价值、道德等方面。2.有必要澄清两个概念上的混淆:-“x是绝对的”意味着x不是相对的,但这个表述还有其他含义,如x不可改变、必然、确定、不容质疑,甚至被认为是神圣的。-反对“绝对知识”或“绝对真理”的人通常从这些角度理解“绝对”,但这并不意味着知识和真理都是相对的。3.真理相对论和知识相对论并不主张真理或知识是可以改变的、不必然、不确定,或是不神圣的。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4.另一个混淆是将“绝对”等同于“客观”,“相对”等同于“主观”,进而将“主观”理解为因人而异,以自我标准为一切尺度。这种理解导致了无谓的争议和字面上的辩论。5.“客观”和“主观”与“绝对”和“相对”是不同的概念。主观不一定是因人而异的,也不会仅以自我标准为一切尺度。6.为了更精确地理解“绝对”和“相对”的概念,应该认识到“x是绝对的”意味着x不受任何脉络的限制,而哲学相对论认为“x是相对的”应该表达为“x相对於某类型的脉络C成立”。7.哲学相对论的基本主张包括承认多种脉络并存,以及任何事物x的成立与否必须是相对於某个特定脉络的。8.真理相对论认为每个真理命题都是相对於某个特定脉络的,命题的真假需要参照特定脉络来决定。9.因此,“p为真”作为一个语法残缺的表述,没有实际意义,而“p在某脉络C下为真”才是一个真实的述词,指称一个真实的性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