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享所有权。若户口迁移到城市,则无权继续享有原经济组织之成员权益,需将土地收回至所在村庄或村民小组。公民离开本户籍管辖地,应于迁出之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取得迁移证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