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视

丧葬费及抚恤金所有权问题

2024-12-17 02:27:41

敬爱的读者,关于遗属之丧葬费用及抚恤金的划定,特此声明,此非传统意义上的遗产,实为各家共有的资产。其中,丧葬支出主要涉及协助亲属处理后事所需的费用;而抚恤金,实质上更倾向于安抚家属或其被扶养人的精神伤害及经济损失。在资金分配上,通常需结合与离世者的亲疏关系及遗属依赖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若各方未能就分配方案达成共识,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判决中,多数遵循均等分配原则,并兼顾每位家庭成员的实际困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