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作为子女都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尽管义务是不可剥夺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子女没有经济来源,确实难以履行这一义务。是否提供经济支持与是否结婚并没有直接关系,关键在于子女的经济状况。在家庭中,无论是长子、次子还是女儿,都是平等的。每个子女都应该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然而,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往往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责任。如果老人认为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明确财产分配,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去世后的遗产仍然会分配给两个女儿,但由于她们未尽赡养义务,可能会分得较少的份额。当然,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相同,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重要的是,无论男女,作为子女都应该尽力照顾老人,这也是人之常情。在农村地区,有时女儿并不会过分要求财产分配,尤其是在涉及房屋分配时。这反映了当地对家庭关系的理解和尊重。总之,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家庭传统,子女都应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这不仅是一种道德义务,也是一种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