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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

2024-12-13 02:17:37

并不存在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的规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调查后发现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并不存在起诉几次的具体要求。如果无法证明感情已经破裂,不管起诉多少次,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一、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的情况。不管起诉多久,如果双方没有确认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不会准许离婚。在一般的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不想离婚(或恶意拖延时间),法院法官可能会先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双方经过六个月后仍然无法和解,再次起诉时,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这里所说的六个月是从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而非判决书下达之日起计算。《民法典》对离婚的规定如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和结婚都是公民的个人权利,所以起诉离婚是法律所允许的行为,只要按照合法的程序走就可以离婚。但是,不管是起诉多少次,都不存在强制离婚的规定,应当根据实际的离婚原因来合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