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的诉讼期限视为无效。诉讼时效由法定规定,即人民法院保护的民事权益时效期为三年,自权利受损害及责任人知晓或理应知晓之日起算。然而,若权利受损已逾二十年,则不受人民法院保护;如有特殊情形,可经权利人申请予以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