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对于小型货车的通行规定,在工作日的7:30至20:00时段内,二环区域内的道路是禁止通行的。这是由于成都市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优化交通环境而采取的措施。成都的货车限行规定主要针对所有“川A”及外地号牌的车辆,限行时间设定在工作日的7:30至20:00,限行区域则是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的所有道路。除了货车外,成都的“尾号限行”规则也适用于其他车辆,具体是根据车辆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分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而“尾号限行”规则的具体组合及对应规则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此外,如果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将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在《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还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应喷涂核定载货质量、驾驶室核载人数,车厢尾部需喷涂反光号码,后部和侧面还需粘贴车身反光标志,渣土运输车前部还需安装放大反光号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需喷涂、粘贴或悬挂警示标志。同时,货物托运人不得要求载货汽车驾驶人超载超限,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得要求载货汽车驾驶人超载超限。对于公路客运车辆,相关规定要求其不得超过核定乘员、车辆例检不合格、驾驶人资格不合格、相关证件不齐全、出站登记不合相关规定不得出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相互配合,从源头上遏制并查处超载超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