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种形态电子签名,法律效力需满足《民法典》及《电子签名法》相关要求。欲获可靠之电子签名须具备以下四大要素:(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在签名时由签名人持有;(2)签名过程中该数据仅受签名人掌控;(3)签名完成后,任何对电子签名的修改均能被识别;(4)同样,对数据电文内容与形式的任何变动也应能被察觉。【法律依据】《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