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合同纷争而诉诸法律,则应由被告居住地之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当借款合同为双方合约且标的物为货币时,贷款方及借款方需按约分担各自责任。通常情况下,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然而,若当事人另有约定,则约定地点即为合约履行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