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有权依照法律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器官捐献。若生前未明确表示反对,则在自然人去世之后,其伴侣、成年子女及父母可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决定捐献事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