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前购置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即可自由处理。《民法典》对个人财产的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一方在婚姻成立前取得的个人财产;(2)一方因人身伤害所得的赔偿或补偿;(3)遗嘱或赠与协议中明确仅归一方所有的财产;(4)用于特定个人生活所需的生活用品;以及(5)其他应属一方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