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纺织染料中,某些特定类型的偶氮染料被禁止使用,因为它们在特定条件下会产生24种致癌芳香胺。这些芳香胺包括4一氨基联苯、4一氯一2一甲基苯胺等,限量为30ppm。禁止使用的染料包括155种,涉及直接、酸性、分散、碱性等多种染料类型,约占世界偶氮染料品种的7%到8%,产量约占5%到8%。此外,禁止使用9种致癌、诱变或生殖有害的染料,如C.I.酸性红26、C.I.碱性红9等。这些染料在染色后的服装上可能含有可萃取的铬,对人体有害。禁止使用耐汗渍牢度小于4级的潜在过敏染料,这些染料包括C.I.分散蓝和C.I.分散黄3。铬媒染料的使用也被限制,因为它们在染色过程中会产生三种铬污染:染色后在排出液中含有的六价铬离子、被染色的服装上存在的可萃取铬以及处理废弃织物时的铬污染。因此,欧盟明确禁止使用铬媒染料。金属络合染料的使用也受到限制,特别是含铜、铬和镍的金属络合染料。欧盟规定,用于纤维素纤维染色时,每种金属络合染料的上色率要超过80%,排放到废水中处理的金属含量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用于其它纤维染色时,上色率要超过93%,排放到废水中处理的金属含量同样不得超过规定值。纺织染料中的重金属含量也受到严格限制,包括银、砷、钡、镉、钴等,限量从4到1000ppm不等,这些重金属对人类和水生生物具有极大的毒性。为了保护消费者健康,欧盟还规定纺织染料中游离的和部分能水解产生的甲醛量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中,甲醛量不得超过30ppm,而其它纺织品中不得超过30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