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为: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减除费用800元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若收入超过4000元,则减除20%的费用,余下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个人出租或承租的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3.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无论用途如何,在3%的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并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不含税收入7500元的房租为例,计算应缴税金如下:-个人所得税=[7500-(7500×20%)]×10%=600元-营业税=7500×1.5%=112.5元-房产税=7500×4%=300元总计应缴税金=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600元+112.5元+300元=10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