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产权恒久,仅土地使用权存在期限。土地使用期满后可依法申请续期,且《民法典》明确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将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承担与优惠,则需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