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有效的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明文件;2.获取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所开具的免疫证明;3.提交两张清晰的犬只照片;4.在经过审查后,如果合格,由所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受托方进行注册登记,发放养犬许可证以及犬只标识;如有特殊原因无法现场处理的,应在收到相关申请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注册标准的,需给予书面回复,并详细说明拒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