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造成面部疤痕的评判准则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范。若面部瘢痕形成面积超过6.0cm²,或者是面部条状瘢痕宽达到0.2cm,累积总长超过6.0cm,便可能形成等级伤残。然而,实际评级需求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组织完成,评价过程会兼顾瘢痕所在部位、面积大小、形态特征以及对外观与功能的影响等各方面因素。在进行鉴定前,务必提交全面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及相关检验报告。同时,选择合适的鉴定时机也是重要环节,通常在治疗终结及伤势稳定之后,确保评级结果具有准确性与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