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中,“街道”是一个特定的行政单位。在城镇中,街道通常指的是一个具有一定人口密度和建筑连片区域的道路,不论其主要功能是什么,都可以被认为是街道。街道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其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通常是区县政府或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规划学领域,街道也是重要的概念,它不仅是城市交通网络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社会生活的舞台。街道两侧通常建有各式建筑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是城市居民日常活动和交流的场所。需要指出的是,“街道”与“街”在实际应用中有所区别。在日常语言中,“街”往往指的是街道的某一段具体路线,而“街道”则是指一个行政单位,它可能包含多条“街”。因此,照片上若显示的是“街道”与“街”,则实际上它们并没有区别,都是指向同一个行政单位。在政府层级上,街道办事处是区县政府或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该街道范围内的社会管理工作。它不属于一级独立行政机构,但在行政体系中具有重要的角色,承担着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