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依然有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补缴,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3.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未能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员工通常无需获得补偿。但是,如果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用人单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4.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