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当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需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接受案件。如果案件被接受,法院则需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利。对于符合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法院必须受理。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则应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应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中需记明被告的个人信息或法人组织信息。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即便被告未提出答辩状,也不会影响法院的审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