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有限公司破产时,首先要明确破产的类型。如果公司是主动申请破产,通常情况下股东的个人财产是不受影响的。但若公司被申请破产,特别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裁定破产,则股东面临的风险会显著增加。尤其是一旦个人股东的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严重,且债务人提出追加股东为被告并请求揭开公司面纱,股东的个人财产则有可能被查封。未实际完成出资将大大增加上述风险。一旦债权人掌握相关证据,股东的个人财产几乎无法避免被查封。即使股东实际出资属实,家庭成员在公司中的资金也会被视为公司财产,容易导致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通过第三方身份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以债权人身份参与破产分配。对于你姐姐的存款,初步执行阶段通常会将其查封。这些存款可能会因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而被纳入破产分配,从而导致债权损失。不过,存款本身不会被直接消灭,只是作为债权的一部分参与分配。然而,若执行法官较为强硬,可能会直接将这些存款认定为公司财产,并强制执行给其他债权人,因此颗粒无收的可能性并非完全不存在。面对复杂的公司破产情况,建议直接咨询有经验的当地律师。他们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规避风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