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署后若反悔,应依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首先,若仅签署但尚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则该份协议无效无须履行;其次,如已办理离婚手续且离婚协议已生效,一方拒绝履行协议义务,可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然而,如在协议约定财产分配过程中涉及到欺诈、威胁等不当行为,经审查证明属实将可能重新分割财产;最后,如系由法院调解形成的离婚协议,一方拒不执行,另一方可径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