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犯罪由以下四个要件组成:首先,其侵犯的对象是社会公共秩序;其次,其行为表现为肆意地殴打他人且情节极其严重;再次,该罪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者均可成为罪犯;最后,其主观心态必须是故意为之。【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